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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老機構預收費存管工作指引發布
- 發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11/21 0:00:00
- 為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民政部與金融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養老機構預收費存管工作指引》,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存管規則、資金使用和監管機制作出明確規定。
專用賬戶管理規范
根據《指引》,養老機構應在民政部門公布的商業銀行名單范圍內,自主選擇一家銀行開立唯一的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專門用于存放、管理向老年人預收的押金、會員費以及按規定留存的風險保證金。
養老機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時,需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存管銀行審核通過后,將與其簽訂存管協議。當專用存款賬戶信息發生變更時,養老機構應及時到存管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如需撤銷賬戶,必須預先向民政部門報告存管資金處置方案,且自報告之日起不得再收取押金和會員費。
資金使用與退費機制
《指引》明確,養老機構原則上應通過存管銀行收取押金和會員費。如通過其他支付機構或現金收取,應在收取當日或次日將資金劃轉至專用存款賬戶。
在使用存管資金時,養老機構需向存管銀行發起支出申請,說明資金用途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符合規定的,存管銀行應及時辦理資金支出。對于老年人突發就醫等緊急情況,存管銀行可容缺辦理,養老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補齊材料。
關于退費,《指引》規定對符合退費條件的,存管銀行應在收到退費申請當日或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剩余費用。如原付款渠道無法辦理退費,養老機構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存管銀行核對后及時退還。
風險防控措施
《指引》特別設置了資金異常流動監控機制。當專用存款賬戶出現大額交易、可疑交易、高風險交易或非指定用途交易等異常情形時,除辦理退費外,存管銀行不得為其辦理支出,并需向民政部門作出風險提示。
其中,大額交易指達到一定金額的款項劃轉,具體標準由省級民政部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細化。可疑交易主要指涉嫌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的情形。高風險交易則包括違反資金使用用途規定、觸及風險保證金底線等情況。
明確各方權責
《指引》明確了養老機構和存管銀行的權利義務。養老機構有責任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信息,并不得利用存管銀行進行營銷宣傳。因提供信息不實、不及時導致的風險和損失,由養老機構自行承擔。
存管銀行應按規定履行存管資金管理責任,不得收取額外服務費用,同時不承擔養老機構的擔保和信用背書責任。此外,存管銀行需開發專門的賬戶管理系統,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對接,及時推送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
為確保資金安全,《指引》要求關閉專用存款賬戶的網銀交易功能,所有交易均通過柜面或專用存管平臺進行。每次資金支出前,存管銀行需進行余額試算,確保支出后余額不低于風險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
這一系列規定的實施,將有效規范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降低資金風險,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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